“舍生取义”是什么意思?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对这个词语的理解18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2 00:31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9:32
舍生取义 :
shě shēng qǔ yì
为了正义事业不惜牺牲生命。
[编辑本段]出 处
先秦·孟轲《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编辑本段]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通”避”,下同)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由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通“德”感激)我与(通”欤”语气助词)?乡(通:向”过去,从前.下同)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编辑本段]翻译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着给别人吃,乞丐因轻视而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9:32
我不会说什么专业的解释,只能说些自己的想法,舍生取义,有些事比生命还要重要,意义非凡,即使舍弃生命也要去做,跟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还有为知己而死的意思差不多,还有忠孝不能两全,就是要做有意义的事,即使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9:33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通”避”,下同)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由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通“德”感激)我与(通”欤”语气助词)?乡(通:向”过去,从前.下同)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着给别人吃,乞丐因轻视而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随着历史的发展,“义”字已不再代表“忠义”,而有了新的含义。
黄花冈起义时,大批*志士抛头颅、洒热血。林觉民率敢死队冲进两广总督衙门,与清兵浴血奋战,中弹被俘,从容就义。喻培伦胸前挂满一筐*,冲锋在前,弹尽力竭,后被俘,英勇牺牲。
解放前,由于***,经济趋于崩溃,洋货充斥市场。著名作家朱自清宁肯饿死也不买美国救济粉,被称为“表现我们民族英雄气概的爱国知识分子”。
如今,我们生活在与他们完全不同的时代里,我们不会像古人那样去“尽忠”,也不会像烈士在腥风血雨中献身。那么,舍生取义于我们又是何意呢?
有人会说,如今这“义”字,既非“忠义”,又非“正义”,而是“义气”。说起义气,自然会联想到“刘关张桃园三结义”。他们“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关羽死后,张飞难以抑制悲痛,借酒消愁,鞭挞士卒,命其连夜赶制孝服,结果招来杀身之祸。刘备发誓要踏平江东,不顾诸葛亮等人劝阻,率举国之兵讨伐东吴,结果被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几乎全军覆没,他本人也命丧白帝城。刘备和张飞为义气而丧失理智,给自己和国家带来灾难。
在今天和平环境中,我们虽不致牺牲生命,但“舍生取义”并非离我们而去。“舍生”已不限于舍弃生命,也包括与生命同等重要的个人利益。“取义”也已不限于正义,而是包括正义在内的一切公益。这种意义上的舍生取义,虽不像先前的义士、烈士那般气壮山河,但却是不可低估的一朵火花。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有平时肯为公益放弃个人利益,在关键时刻才会毫不犹豫地献出生命。
时代呼唤这种精神。只有这种精神在每个人心中牢牢的扎根,我们的国家才有希望,我们的民族才能崛起。
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陈毅《梅岭三章》
毅魄归来日,灵旗空际看。——夏完淳《别云间》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李清照《夏日绝句》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过零丁洋》
视死如归。——司马迁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夏明翰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林则徐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顾炎武
参考资料:http://ke.baidu.com/view/275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