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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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1:38
法律分析:办理假释的程序依据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裁定。但是判处死缓、无期的罪犯的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裁定。
2、由人民*对监狱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人民*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法律依据: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第三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刑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裁定。
第四条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裁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处理。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人民*可以向人民*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百七十四条 人民*认为人民*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