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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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6:43
法律分析: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须由当事人自己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提出异议,并且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作出裁定的,由人民*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2、《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依照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不予受理。
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