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后,个人转让著作权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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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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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8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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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试点过渡*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
(十四)个人转让著作权。
六、上述*优惠*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第五条*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优惠。”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