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防安全领域内,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时,由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9 04:1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4 05:57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违法违规行为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2.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罚种类 1.警告
2.罚款
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标准 无
职权运行流程 受案登记→调查取证→承办人意见(集体讨论意见)→处罚意见→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东宝*消防大队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通过搜集证据、现场了解核实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制作笔录。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件笔录,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认定并告知违法事实,说明处罚依据。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 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