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9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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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4 05:53
显然你陷入了招用单位的陷阱。他们的说法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如果他们在不能提供充分证据情况下剥夺你的权力,完全可以同过起诉或者投诉解决追问他们现在应该说是有依据的,招聘上面写的是专业认定参照《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而那个目录里面就把“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和“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列为并列的三个专业,我只是觉得既然在我读书的时候不存在所谓的“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是否可以认定我所学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包含了现在的这个新专业,也具有报考资格?追答他们说法确少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