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9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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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4 10:03
摘要立项老年公寓,实建职工住宅,擅自改变建设规划和土地用途,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是一种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4-26立项是老年公寓,实建职工住宅,这是哪一种违法行为?立项老年公寓,实建职工住宅,擅自改变建设规划和土地用途,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是一种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事业单工的正式职工集资建房,立的项是国有老年公寓,违的什么法?手续可以变更吗?2005年的事这种违法行为应该怎么处理立项是国有老年公寓,实际却变成职工住房,这就是打着国家的名义给职工谋福利。两个问题:第一这是05年的事情,已过去15年,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手续是否需要变更,具体需要咨询住建局。就是这种情况,属于什么性质?应该怎么处理?可以向住建局举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问这种情况是什么性质?应受什么处分我咨询的是你,你又叫我咨询住建局,你能不能给我一个标准答案对单位来说,这就是虚假立项,为了部门利益,擅自改变国有土地用途,这是非法占地违法行为。处理方法一般采用责令拆除和并处罚款,构成刑事责任的,还会移送司法机关。16年前的事,是经过集体研究的,就这件事你认为有这么严重吗从法律性质上来说是这样的,但时过境迁,*变化多,过去的事情如果没人举报就没事民不告,官不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