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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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10:28
你所述之事不够详细。不当得利的发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一、必须一方获得利益。若受益人因偶然性、非主观事件而获得利益,则不构成不当得利。二、必须他方受到损失。若无他方的损失,虽有一方得利,也不发生利益返还,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三、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取得利益与受到损失是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四、受益必须没有合法依据。若一方得利造成他方损失有合法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就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不发生不当得利问题。《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10:28
不当得利纠纷起诉后,如果是被告人败诉的,由不当得利人按判决书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如果原告败诉的,驳回原告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不当得利怎么返还
1、原物返还。如果得利方在受损方获得的不当利益是有形物,且在返还时原物存在,则在返还时原则上应原物返还。比如说不当获得邻居家的洗衣机,返还时将该洗衣机返还时即可。
2、金钱偿还。这种情况是在原物已经不复存在或者不存在原物时采用的返还方式。在原物已受损不存在时,返还的金额应以当时的市场价格为准;如果不当得利是是劳务等无形物时,应偿还劳务等的通常报酬。当然,如果不当得利的是种类物,如多取了银行的金钱,则只要返还等额的种类物即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10:28
帮人办理的信息预审是什么手续?如果对方确实委托于你办理的话,不构成不当得利。另外,对方出费用给你的时候,你是否有签收条子给他,如果没有的话,直接否认掉算了。即使有的话,通过你办理预审手续的签字以及相关手续可以证明你是接受委托的代理行为,所以也不应被认定为不当得利。既然,对方已经起诉你,那么你就积极应诉,并且向*提交你在办理此手续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据使用。从你收到*传票时,就可以提交证据(30天内,视*适用的程序而定)。还可以提交你的答辩状,以及反诉对方,支付你为此代理行为付出的合理费用。(反诉的话,你还要预交诉讼费用,官司打赢了由对方承担) 只要你证据充足,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10:29
一、得利人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没有法律根据的,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现存利益)为限;如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的义务。所谓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偿的,仍然属于现存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