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08:3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13:32
万荣县*兵役登记通告 (2008年8月11日 11: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山西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山西省兵役登记办法》和总参谋部、总*部、教育部、*、民政部颁发的《关于做好征集2008年度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现对我县2008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今年征兵工作把征集对象主体从农村青年、城镇待业青年调整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应届毕业生报名地点在本院校武装部或学生管理部门。 二、凡常住户口在本县,今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的男性公民,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武装部(城镇户口在县人武部军事科)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其中:高中毕业生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至21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至22周岁。登记范围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青年。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包括城镇待业青年和下岗职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个体工商者。适龄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以及国家公务员暂缓登记。 三、兵役登记时间为2008年8月15日至8月30日,单位集体组织的兵役登记由各兵役登记站确定时间,零星人员的兵役登记时间为每周二、四。 四、凡在本通告规定时间内不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除按规定招生批准者外,一律视为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由乡镇*按照《山西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五、兵役登记期间,各乡镇人民武装部要对往年已经登记的年满19周岁和20周岁的应征公民进行复核,掌握数量分布和变化情况。 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征集*规定》 万荣县* 二00八年八月十日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征集*规定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本人持本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兵役机关报名、体检,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享受以下优先*: 1、优先报名应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报名前10日,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当地兵役机关应当认真受理,及时安排。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进行报名,按征集在校大学生相关规定办理,享受在校大学生入伍优待*。 2、优先体检政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日,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县级兵役机关要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组织应届毕业生政审时,《应征公民*审查表》中"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3、优先审批定兵。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时,要安排教育部门和院校有关人员参加。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院校应届毕业生合格人数较多,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地区,由上一级兵役机关统一调整,尽可能保证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特别是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能够参军入伍; 上一级兵役机关调整确实有困难的,应当优先批准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入伍。在县(市、区)范围内,合格的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往届毕业生和初中学历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县级兵役机关要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特长,充分考虑教育部门、学校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各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应当充分考虑其学历和专业水平,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学技术等方面优先。 对不落实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征集*的人和事,可以向当地县级兵役机关或上级机关反映情况。兵役机关接到情况反映后要及时查找问题,情况属实的要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