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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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8:10
见习的目的是:提高职业技能;增加就业经验;打造职业精神。参加就业见习的条件:
1、年龄在16-35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或未登记就业的青年;参加本市就业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离校未就业非上海户籍全日制毕业生。
2、具有符合见习专业(岗位)要求条件。
就业见习期间的有关待遇:
1、每人每年度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且同一家见习基地不得见习第二次。毕业学年学生参加就业见习,应在毕业前完成见习。非上海户籍离校生可在毕业后一年内参加一次就业见习,见习期为1-6个月。
2、见习期间,享受*每月1984元的生活补贴,见习基地(企业)是否发放补贴(额度)有其自主决定。
3、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见习综合保险”。
4、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与见习基地不建立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