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房,现在只有购房合同,写的儿子名下请问房子归谁所有,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09:42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3:54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追问就直接写的儿子名下,没得任何说明。房子归儿子所有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3:55
儿子婚否?出资的凭证什么还在不?如果没结婚没凭证是归房产证上名字所有人追答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法律规定了在所有权转移之前可以任意的撤销权,那些情况下可从行使呢?
一权利未转移前可以反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二权利已转移,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反悔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