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0 18:1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0:38
摘要青岛北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公租房信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04青岛市北区2021年公租房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建议申诉控告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如果您的权利遭受到了侵犯,您是可以请求国家法律给予保护的如果您的权利遭受到了侵犯,您是可以请求国家法律给予保护的,你可以诉说一下,我来帮您分析您好,请问您可以再具体描述一下您的问题和诉求吗?青岛北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公租房信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在*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③月收入不超过3388元;④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⑤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5年内没有商品房交易记录)。注:在市区范围内正在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的,不得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市区户籍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申请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家庭成员全部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且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②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388元;③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④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的4倍。您好,您对我的回复满意的话,希望能在采纳后给我一个赞哦,您的鼓励是我回复的动力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