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0 03:5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6:54
司机是有过失。公交车与小车相碰的事故令我们惋惜,而且像这样的事故我们看到的或者听到的有很多,无论是作为国营控股的公交集团还是个人的小车,驾驶员应该保持心态的平稳,不要带着影响驾驶的负面情绪上车,如果这方面不能很好的自我控制,完全靠自己的个人经验是远远不够的,养成开车的良好习惯是我们对自己对他人生命的爱护。个人觉得这次事故的发生与天气、道路环境也有关系,所以这要求我们驾驶员要有足够准的预判能力和对危险情况发生时的处理能力,当我们拥有这些感知能力的时候,当我们拥有居安思危意识的时候,我相信驾驶员们会更好的带我们出行,保证生命的安全。
除此之外,与司机同行的乘客在与司机交流的时候尽量的不要带给司机负面的感受,一个人的心态很大程度上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与支配,我们给驾驶员一份信任,一份真诚,我们自己也收获了真诚,收获了信任,收获了安全感,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延续生活,在生活的舞台上展现我们啊!相信在乘客与驾驶员的协同配合下,我们会不让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让我们的每次出行都有意义。
生活的颜色是多姿多彩的,就像有句话说的好,这个世界从来都不缺少风景,只是我们少了发现美好风景的眼睛,多么醍醐灌顶的话语啊!有鸟语花香,有河流瀑布,有我们对自然的精雕细磨,让我们携手吧,让生活的颜色尽情绽放,让青春的活力取代生活的挫折与无奈,用更加端正的、积极的心态领略生活中的点滴。毕竟生命只有一次,没有所谓的舍得舍不得,只有付出我们才会有快乐!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6:54
是的。如果不是车辆驾驶存在问题,不至于造成如此严重的事故,具体的原因仍然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6:55
在本次事故中,即便公交车无责,公交车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也需要按照无责的保险限额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的文件,无责的保险限额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是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100元,有网友在查询后说,公交车公司的保险已经超期,那么,公交公司作为交强险投保义务人,有义务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6:55
是的,因为在开车的过程当中,这个驾驶盘是由司机掌控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6:56
是存在重大过失。因为从监控可以看出,当时的小车在行驶中突然失控,这才导致躲闪不及的公交与其撞上,这很有可能是司机超速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