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的主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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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0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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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7 06:32
亚当斯密究其一生撰写的《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两大钜作竟是这般充满了冲突。就如同多数阅读者所看到的一样,亚当斯密当然了解 同时对营生者高论《国富论》的利己(自利),又循循善诱贵族认同《道德情操论》的利他(同情)两个观点,多麼像是自掌嘴巴的丑者。所以亚当斯密《 道德情操论》一书迟至他逝世后才由友人代为刊印面世,更何况亚当斯密的遗 愿是火化《道德情操论》!!这让我们了解到当我们阅读《道德情操论》时, 势必要时时面对几个基本的意识问题:第一、有别於《国富论》的利己,《道德情操论》所阐述的核心概念「同情」是什麼?「同情」又如何在人与人间发 生关系?第二、所谓的「同情」如何成为一种「持平的旁观者」?第三、以「 同情」为基础的「持平的旁观者」是什麼?他实际的作用为何?
在第一篇的第一章中,亚当斯密在首段便这样描述到:「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著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 成是自己的事情…. 这种本性就是怜悯或同情,就是当我们看到或*真地想像 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时所产生的感情。」
在〈 第三卷第二章〉讨论到诗歌鉴赏时亚当斯密所持的观点也是如此「诗歌的优美 是一种有关精细鉴赏力的问题。一个年轻的初学者几乎不可能确定自己的诗歌 是否优美,因此,再也没有什麼比得到朋友和公众的好评更能使他喜气洋洋; 再也没有时麼比相反的评价更能使他深感羞辱…. 」。
这促使他悲观地发现一种令人失望的状 况,那便是〈第一卷第三篇第三章〉的章节说明所说的「人们往往钦佩富人和 大人物,轻视或怠慢穷人和小人物」。我们似乎可以就此推论,在未受「道德 *」当我们要获得他人同情时,所表现的行为似乎往往都是炫耀性质的,亚 当斯密个人也认为这是道德情操的败坏。
从「同情」发展到「公正的旁观者」,是《道德情操论》一书最重要的逻辑转换。「累积原则」,认为同情、不同情已经不仅仅只是人际关系中的和 谐或冲突感,而是成为具社会仲裁性质的奖励和惩罚了。
在第一个问题中,我们了解到亚当斯密以互动原则,说明人的同情所带来的愉 悦;在第二个问题中,亚当斯密则利用累积原则,将人类的同情「经验」推展 到社会仲裁(也就是「公正的旁观者」)的「理性」。我们不妨利用下面的图示来说明:
互动原则:同情的产生→认同的愉悦感、不认同的排斥感。
↓
累积原则:由个人经验累积*类经验,因为人的天赋保证,使得经验成为理性。↓
互动原则+累积原则=「公正的旁观者」
↓
「公正的旁观者」保证了社会(人类总和)的价值观(对何种行为感到愉悦,对何种行为 感到排斥),於是「公正的旁观者」反向制约个人的行为。
有时忽略甚至鄙视这一切,并且他在对自己一举一动的全部合宜性有充分把握之前,绝不会轻易地这样做。在这种场合,他的自我赞同无须由别人的赞同来证实。这种自我赞同,如果不是他唯一的,至少也是他主要的目的,即他能够或者应当追求的目的。对这个目的喜爱就是对美德的喜爱。…… 亚当斯密说的:「它是理性、道义、良心、心中的 那个居民、内心的那个人、判断我们行为的伟大的法官和仲裁人。」〈第三卷 第三章〉强迫著人们尽管在自利的状况下,还能维持公利的要求。
道德上的赞同与不赞同的情感,是以人类天性中最强烈和最 充沛的感情为基础的;虽然他们有可能发生一些偏差,但不可能完全被歪曲。
当人类的共有经验或情感转变时,也会重新塑造出新的理性标准和「公正的旁 观者」。
转自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的先修论述 --简论《道德情操论》http://he.cycu.e.tw/life/Philosophy/bookclub/adem.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