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0 20:4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02:38
(1)早产儿出生体重2500克以下,不宜在出生时接种卡介苗,尽量推迟到体重达到2500克以上再接种。其他疫苗不管出生体重如何,可按正常接种的程序、时间和剂量接种,不提倡分开接种或减少剂量。 (2)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母亲所生的早产儿,应在出生时即时接种乙肝疫苗。 (3)有免疫缺陷、使用免疫抑制剂及患有白血病、淋巴瘤、全身性肿瘤的婴幼儿,可按程序接种灭活疫苗,但对活疫苗是绝对禁忌的。 (4)在规定的初始免疫起始月之前接种疫苗应认为是无效接种,达到年龄时应按程序重新进行基础免疫接种。 (5)针次间隔时间不符时,应该保证两针间隔最短不少于28日,最长时间应在规定 的月份范围内完成。 (6)免疫球蛋白一般不要与活疫苗同时使用,应间隔1个月,一般疫苗接种应该间隔2周。 2.禁忌证 (1)有明显过敏史的婴幼儿。 (2)免疫缺陷的儿童,禁止接种活疫苗。 (3)有严重疾病的儿童,可暂缓接种、 (4)具体的疫苗禁忌证,应以疫苗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