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9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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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6:47
法律分析:存疑不起诉 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指人民*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的精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因此,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对于事实仍未查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人民*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