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住院属于大病医疗范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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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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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1 23:50
参保大学生、中学生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有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大病、普通门诊医疗、慢性病病种的医疗费用。
一、报销范围具体如下:
1、住院报销没有病种*。
2、慢性病病种范围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脑血管病恢复期、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恶性肿瘤晚期、精神疾病、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11种疾病;
3、门诊意外伤害病种
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疾病。
4、门诊紧急抢救病种
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
二、学生医保报销的范围:
住院起付标准是指大学生医保基金支付之前,按规定应由个人先负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支付。低于住院起付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自付。
1、住院起付标准是规定如下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2)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3)*医疗机构800元。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大学生两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减半;大学生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转诊住院的,视同一次住院,往上一级别医疗机构转诊的,要补齐住院起付标准的差额。
2、在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如下
(1)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为80%;
(2)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为70%;
(3)在*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为60%。
三、学生医保不予报销的范围:
对于自杀、自残(精神疾病除外)、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交通事故、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情况发生的上述疾病,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四、学生险:
是经*批准给在校学生购买的一项保障意外身故、残疾、意外伤害、疾病住院等的责任保险。由于保费便宜承保范围广泛,是少年儿童投保范围最广最普遍的一项保险。学生险每人每学年缴纳20元~50元,在投保时按学制一次*清。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分别为:人身意外死、残10000元,人身伤害医疗费5000元,个人财产损失1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