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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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5 06:30
固定资产和库存商品的最大区别就两条:
1)使用期间不同。固定资产是一次投入,若干时间内持续使用;库存商品是一次投入当期使用,不能重复结转。
2)核算方法不同。固定资产的价值(成本)是随着产品生产逐渐转移至产品成本中的;而库存商品的成本是完工或采购一次性转移至商品成本的。
库存商品是用来销售的
固定资产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 ,一般不轻易销售,是给本企业使用的
直接从库存商品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即可,因为固定资产进项税也可抵扣,不用视同销售,也不牵涉销售利润。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转成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库存商品转固定资产,分两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按照税法规定,将自产的货物内部使用,是视同销售的。要交*。
借:固定资产
贷:主营业务收入——同类售价或组成计税价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同类售价或组成计税价*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第二种,如果是外购的货物自己使用,不交*,同时也不得抵扣购买时进项税。这部份进项税要转出。
借:固定资产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转出)
计算所得税时,由于所有权并未流出企业。这种内部移送并不视为销售收入。计算收入时不用列支
借;库存商品-产成品235 000
贷:生产成本235 000
借;库存商品-产成品转自用235 000
贷;库存商品-产成品235 000
借;在建工程282 600
贷:库存商品-产成品转自用235 0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47 600【280 000*17%】
借:固定资产282 600
贷;在建工程282 600
提供你一个思路
库存转为固定资产须视同销售,如实缴纳*。
借:固定资产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领用时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 成本价)
应缴税费——应缴*——销项税 (市价*税率)
这样就可以了
库存商品属于流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