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22:4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8:04
中国古代兵制之一。由西魏权臣宇文泰建于大统年间(535~551),历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趋完备,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5)停废,历时约二百年。
府兵本泛指军府之兵。北魏在六镇起义后分为东西魏。为了与东魏相抗衡,西魏宇文泰于大统八年(542)把流入关中地区的六镇军人和原在关中的鲜卑诸部人编为六军。次年与东魏作战,败于洛阳邙山,损失很大。为了补充和扩大队伍,以后几年不断收编关陇豪右的乡兵部曲,选任当州豪望为乡帅。大统十六年前,已建立起八柱国(大将军)、十二大将军、二十四开府(又称二十四军)的府兵组织系统。八柱国的设置乃模仿鲜卑拓跋部的八部制度,其中宇文泰实为全军统帅,魏宗室元欣仅挂虚名,实际分统府兵的只有六柱国,也与周国六军之制相符。西魏恭帝元年(554),按照北魏早期所属大小部落的姓氏赐诸将姓,作为早已“灭绝”了的这些部落的继承人,所统兵士也改从各自主将之姓,这就给府兵制涂上了一层鲜卑部落兵制的色彩。
府兵具有*禁卫军性质,番上宿卫的府兵“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昼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无他赋役”。随着*集权制的加强,北周武帝建德二、三年间(573~574)改府兵军士为“侍官”,意思是侍卫皇帝,表明府兵是皇帝的亲军,不隶柱国。同时,又广募汉民入伍,免其课役。一人充当府兵,全家即编入军籍,不属州县。军人及其家属居城者置军坊,居乡者为乡团,置坊主、团主以领之。这种军民异籍的制度直到隋代才改变。隋文帝杨坚开皇十年(590)下诏:“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账,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这是个划时代的改变,标志着兵农合一的完成,但府兵本身归军府统领的组织系统不变。
由于记载不详和分歧,有关隋以前军府组织的某些环节不清楚。据记载,开府“二十四员分团统领,是二十四军;每一团,仪同二人”。但开府和仪同是共领,还是分领一军;仪同是否独立置府领兵;当时军府是否指二十四开府,或应包括仪同府;史籍记载上“初置府,不满百”或“合为百府”之说是否可信,史学界对这些问题存在着不同意见。开府、仪同以下置大都督、帅都督、都督等分级督率,则是清楚的。隋代军府有内府、外府(也就是内军、外军)之分,以骠骑将军、车骑将军为长、贰,有时也设置与骠骑府并行的车骑府。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称鹰扬府,长官为鹰扬郎将,副为鹰扬副郎将(后改鹰击郎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