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府兵制在隋朝就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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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6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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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4 07:05
府兵制在隋朝没有名存实亡啊,而是趋于完备了,其废除是在唐玄宗天宝年间。但在隋朝出现了重大变 革,军 民 同籍,凡是 军 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但府 兵仍属于 军 府 统领。
府兵 制,中国古代兵 制之一。该制 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兵 农合一。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 民,农隙训练,战时从 军 打 仗。府兵参战武 器和马匹自备,全国都有负责府 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由西魏权臣宇文泰建于大统年间(535~551),历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趋完备,唐太宗时期达到鼎盛,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5)停废,历时约二百年。
府兵制的形成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西魏大统八年到恭帝三年(556年),主要把乡兵和增 募 豪 右 纳入六柱国 统 领系统之内,构成一个新的 军 事 体 系,即宇文泰 当 政 时期;第二阶段,北周明帝元年(557)到建德元年(572年),主要是乡 兵经过初步整顿,二十四军确立和巩固,即宇文护 专 政 时期;第三阶段,建德元年到大象二年,主要是进一步扩充府兵,府 兵担任侍卫及制 度化,主要是北周武帝 掌 政 时期。
府兵制源起于北魏时期鲜卑人当兵、汉人务农的政 策。府兵全家可以免除赋 役,当 兵 成为鲜卑人的专利,汉族从周至两汉三国传统的上马为兵,下马为农的耕战 三 军 制度变为纯耕种的农民,这 政 策 明显地带有民族隔离的色彩。到了北周后期,迫于形势,汉人也被募充作府兵。杨坚为北周大 丞 相时,就下令西魏受赐鲜卑姓的汉人可恢复汉姓,开始破除了鲜卑人当兵、汉人务农的规定。隋开皇十年(590年),隋文帝又下令府兵全家一律归入州县户籍,受田耕作,变军 籍为民 籍,兵士本人则由军 府 统领。这一改革措施不但使农业户口大增,促进了农业的发展,而且更适应了 民 族 融合和时代趋势,有利于民 族 团 结和国 家 统 一。
府兵具有*禁卫军性质,番上宿卫的府兵“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昼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无他赋 役”。随着中 央 集 权制的加强,北周武帝建德二、三年间(573~574)改府兵军士为“侍官”,意思是侍卫 皇 帝,表明府兵是 皇 帝 的亲 军,不隶属国。同时,又广募汉民入伍,免其服役。一人充当府兵,全家即编入军 籍,不属州县。军 人 及其家属居城者置军 坊,居乡者为 乡 团,置坊主、团主以领之。这种军民异籍的制度直到隋代才改变。隋文帝杨坚开皇十年(590)下诏:“凡是 军 人 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 府统领,宜依旧式。”这是个划时代的改变,标志着兵农合一的完成,但府兵本身归军 府 统领的组织系统不变。
唐初一度恢复骠骑﹑车骑府旧称。贞观十年(636)外府更号折冲府,内府更号中郎将府。折冲府置折冲都尉﹑左右果毅都尉、别将(后置),作为府一级的将 领。武后垂拱时府分三等。早自北周武帝时,府兵番上宿卫,分隶于*的司卫、司武、武候三府。
隋初,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六个府各领军坊、乡团,统率府兵,继承周制。炀 帝 统 治时,原先不领府兵的卫或府也都加领,这样领府兵的就有翊卫(左右卫所改)、骁卫(备身府所改)、武卫、屯卫(领军府所改)、御卫(加置)、候卫(武候府所改),各分左右,共十二卫。
唐代因袭隋制,只是改屯卫为威卫、候卫为金吾卫、别置领军卫、废御卫、也是十二卫分领府兵宿卫(见十六卫)。此外,自北周、隋以来,领府兵的还有侍卫东宫的率府,唐代为左右卫率、左右司御率和左右清道率,称为东宫六率,但领府很少。
废除由来
府兵并非唐代唯一的兵种,承担宿卫的还有保卫 宫 廷,屯驻北门的禁军(见六军),与十二卫所领府兵对称南、北衙军。出征和防戍则有名为“募”而实也是“征”的兵募,以后还有防戍本州的团结兵、士镇兵等。在出 征和防 戍中,兵募的数量往往超过府兵,但府兵在唐初具有较强的战 斗 力,他们是 军 队的骨干。
唐代府兵制在太宗和高宗统治前期曾经有效地实行,但自高宗后期以至武后时就逐渐被破坏,到玄宗 统 治时终于被废除。破坏的原因:战事频繁、防御线延长、兵 役繁重。原来防戍有一定的番休期限,后来常被强留以至久戍不归,导致人民避役,兵 士 逃 亡(兵募也是这样)。府兵地位的低落。唐初承前代遗风,对于卫士比较尊重,但到武后时,番上卫士往往被贵 族 官 僚借为私家役使,导致社会上以充当府兵为耻辱。
高宗以后,土 地 兼 并 日益严重。府兵征发对象主要是均田农民,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府兵征点制失去了赖以实行的经济条件。这样,玄宗统治初期,府兵逃 散的情况日渐增多,以致番上卫士缺员,征防更难调发。
开元十年(722),宰相张说以宿卫之数不给,建议召募强壮。次年,募取京兆、蒲、同、歧、华等州府兵及白丁为长从宿卫。
十三年,改名“ 骑”,分隶十二卫,基本上代行了府兵宿卫的任务。征防兵士中﹐府兵本来就少于兵 募,武后时出现了防卫本州的团结兵;玄宗初,军镇又出现了来自召募的健儿。那时,军府空虚,府兵番上宿卫已经不能足额,征防必然更难从府兵中征发,实际上除了被强留下来的以外,诸 军 府 兵员的缺额大概很少得到补充。
开元二十五年(737),玄宗下诏命令诸镇节度使按照防务需要制定定额,在诸色征行人和客户中召募自愿长住镇戍的健儿,“便令常住”。二十六年,又下诏说诸军召募的长征健儿业已足额,以后不再从内地调发,原有兵 士(包括兵募﹑键儿等)非长 征者一律放还。这就在法令上停止了调发府兵征防。
天宝八载(749)鉴于军 府 无兵可交,遂停折冲府上下鱼书,府兵制终于废止。此后,折冲府只有兵额和*,既没有兵,也没有驮马、武 器等各项 军 资。但终唐之世,军府空名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