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的规定第七条笫四项社保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是指哪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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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7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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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14
这样的法定制度是反驳与抗辨不了的,法定的不可抗辨,抗辨必须有法律法规支持。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15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15
养老保险:若死亡,社保局返还个人账户,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若没有死亡,无待遇。
工伤保险: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支付相应待遇,若没有认定,无待遇。
失业保险:无待遇。
生育保险:无待遇。
医疗保险:疾病可按国家规定比例报销。其它情况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