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民办教育创办人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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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7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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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6:59
一、办学资格:
1、 单位申请办学的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企业办学必须资信良好,具有一定规模。
2、个人办学举办者必须是常住户口,享有*规定的*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 举办者必须具有与所办教育项目、内容相适应的专业优势和特长。
4、 联合办学的应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和联合出资协议书。阐明联合形式、出资方式及金额、各自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参加和退出办学的条件及程序,并根据出资比例经双方认可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二、办学基本条件:
1、办学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要求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心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能坚持到校履行领导职责;有5年以上的学校管理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育工作者;一般应有大本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能力。学校校长必须是专职的。
2、办学地点和条件
办学地点:
必须在市辖区内且有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产权证件;租赁校舍的必须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租赁协议,租赁期一般不少于四年。
校舍面积:
有集中稳定的、符合安全标准的不少于400平方米的校舍。校舍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教室、办公用房间数和面积。
教学设备:
民办培训机构应当具有必要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职业、艺术类学校必须具备保证一个教学班同时使用的教学设备。电脑类教育机构必须拥有与教学内容相匹配的计算机30台以上,外语类学校应有语音教室。
3、教职工配备
教师的配备要与所开设的课程相适应,有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专职教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一,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得低于1:20。聘任教师要签订聘任协议。财会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上岗证,并与学校主要领导实行亲属回避制。其他事项可依据《教师法》要求执行。
4、注册资金
社会组织办学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公民个人办学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注册资金必须是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单位申请办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开具资金来源的说明。个人办学的也要说明资金来源。
5、 其它条件
凡申办专业性较强的卫生、体育、文艺、饮食、金融、法律等的教育机构,须经区级以上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向区教育局申请办学。
民办教育简介:
民办教育,又名私立教育(private ecation),是相对于公办教育、公立教育的教育形式,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6:59
设置民办普通高中,在高新区及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行政区域内设置中等职业学校的由市教育局审批;在上述各区行政区域外的,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备案采取事前备案制,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备案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再正式批准建校。
设置民办普通初中、小学、民办幼儿园、非学历培训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后,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