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抽奖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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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8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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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20:26
1,*抽奖(中奖)怎么办理各地都有区别,可以具体咨询当地的税务机构。
2,以下是沈阳的办理方法,供参考:(来源:东北新闻网--辽宁频道--生活服务)
一、摇奖、刮奖范围
(一)*种类:《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含百盛餐饮(沈阳)有限公司餐饮业专用*,以下统称《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
(二)参与人员:个人消费者。
(三)参与行业:饮食、娱乐(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社会力量办学(文化、文艺、技术等培训)、旅店、旅游、租赁、物业、婚庆、沐浴、美发、美容、照相、洗染、咨询、快递、打字复印、美术装裱、录音录像、仓储、体育业(健身房、球馆等)及其他服务业等。
(四)摇奖、刮奖区域: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经营者在2015年1月1日以后,向个人消费者依法开具的《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属于*摇奖范围;依法开具的《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属于*刮奖范围。
三、摇奖、刮奖方式
(一)摇奖方式
1.摇奖基本单位:*票面金额每100元为一个摇奖基本单位。*金额超过100元的,按照100元的整数倍累加摇奖基本单位,给予相应次数的摇奖机会。*金额合计超过百元整数倍的,尾数部分因不足百元不参与摇奖。
2.摇奖号码:《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票面上方的12位代码、8位号码和摇奖系统生成的4位顺序号码构成摇奖号码。顺序号码按照*金额每百元设置一个。
3.摇奖程序:每期摇奖共进行二次。第一次摇出1个一等奖中奖号码;第二次摇出1万个二等奖中奖号码;一等奖和二等奖可兼得。一等奖中奖号码当场公布,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中奖信息可在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sy.lnsds.gov.cn)和114电话查询台进行查询。二等奖的中奖信息同时以短信方式通知。
4.组织单位: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委托辽宁省彩票发行中心组织摇奖活动,使用公证部门认定的专用电子摇奖设备摇奖,摇奖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公开进行。
5.摇奖期限:全年开奖十二期,每月为一期。每期开奖时间为次月的第二周星期三,遇有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消费者当月取得的符合摇奖范围的*参与当期摇奖,已经参与过摇奖的*不再参加以后各期摇奖。
(二)刮奖方式
1.刮奖基本单位:以单张《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票面金额为5元、10元、50元的)为一个刮奖基本单位。票面金额为1元的《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不参加刮奖。
2.刮奖程序:消费者取得*后可即时刮开刮奖区,中奖标识为“壹拾元”,未中奖标识为“护税光荣”。奖金由*开具单位以现金形式当场支付。由*开具单位垫付的奖金可到主管地税机关领取,地税机关按垫付奖金额度的5%支付*开具单位手续费。
3.承办单位: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布奖。
四、参与方式
(一)个人消费者取得《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票面金额超过100元(含)的,经营者将*开具信息传送地税机关*摇奖数据库后,即可参加当期摇奖。因经营者未及时向地税机关传送*开具信息等原因,造成消费者取得的*不能纳入摇奖的,可持*原件到*开具方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查询登记,参与登记月份当期摇奖。
(二)个人消费者取得单张票面金额不足100元的《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金额累计到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后,到沈阳市各区、县(市)的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摇奖*登记窗口办理摇奖登记,即可参加摇奖。登记时应提供*原件,税务机关予以登记并出具*摇奖登记单,对*原件加盖“已登记,不得用于报销”印章,*原件及*摇奖登记单交消费者留存,作为兑奖凭证。
(三)个人消费者取得《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时,经营者应使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管家”软件开具,在“付款单位(个人)”栏填写“个人+手机电话号码”,可同时参加一等奖、二等奖的摇奖;未填写手机号码只填写“个人”的*,不参加二等奖摇奖,可正常参加一等奖摇奖。付款单位(个人)栏未填写“个人”字样或填写单位名称的*不参加摇奖。
(四)消费者依法取得*或进行摇奖登记后,可在72小时后通过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sy.lnsds.gov.cn)查询,进行摇奖资格查询确认。
(五)个人消费者取得《辽宁省沈阳市统一定额*》刮开刮奖区域参与刮奖。
五、兑奖方法
(一)摇奖奖金兑领方法
一等奖奖金兑领方法:
1.兑奖期限为中奖信息公布之日起90日(含节假日)内。中奖人可在兑奖期限内的法定工作日(如兑奖期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沈阳市沈河区地方税务局兑奖窗口(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太清宫街73号,电话:22920337、22917278)办理兑领奖手续,超过兑奖期限未办理兑领奖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奖金不滚入下期。
2.兑领奖时,兑领奖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原件,到摇奖*登记窗口办理摇奖登记的兑领奖者须提供*原件和摇奖登记单,否则不予兑奖。税务机关对中奖人信息给予保密,未征得中奖人同意不得向社会公开或发布。
3.兑领奖人兑奖时税务机关保留中奖*原件,留存由兑领奖人本人签字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兑领奖人领取*中奖奖金时,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兑领奖时,地税机关仅对持有中奖*者兑领奖,地税机关不承担其他责任。
二等奖奖金兑领方法:
二等奖不需到主管地税机关领奖。由地税部门以电话费的形式于开奖后一个月内直接存入个人消费者在*付款单位栏次填写的个人有效手机电话号码账户中,并以短信方式通知中奖。
如因*中留存的手机电话号码填写错误或无法辨识造成无法兑领奖,地税机关不承担兑奖责任。
如手机运营商因系统原因,造成中奖奖金未予兑奖的,中奖者可持*原件到主管地税机关,核实后由地税机关通过运营商予以补发。
(二)刮奖奖金兑领方法
个人消费者可在取得中奖*的消费场所领取10元奖金。消费场所兑付奖金后,留取中奖*原件,并持中奖*原件到主管地税机关领取垫付的奖金和手续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21:44
我不知你是不是广东省的,我以广东省的为例说明:由于我省从2006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版地税*,新版地税*显著特点为:统一按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编码规则,使用12位*分类代码和8位*号码。所以,消费者需要把12位*代码与8位*号码按顺序录入,才能作为有效的*号码进行抽奖登记。而只有12位智能号码的旧版地税*,从2006年第二季开始已停止参加*抽奖。 另外,提醒纳税人参加*抽奖的*种类只能为《广东省广州市服务定额*》或者《广东省广州市机动车辆存放保管、洗车及配套服务定额*》。参加抽奖的途径可以通过广州市地方税*查询系统电话热线12366-3,或者利用互联网 www.gzds.gov.cn 进行抽奖登记。抽奖活动每季开奖一次,开奖时间为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并于省地税网及有关媒体公布中奖*号码,可上省地税网及相关媒体查询是否有中奖.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23:19
可以按*背面的电话号码打电话进行操作,也可以上税局的网站进行操作,如果查询中奖,可持有效证件及中奖*原件到指定部门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