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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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5 17:09
法律分析:符合国家和黑龙江省计生*生育二孩子女的,当事人可以享有相应的补贴奖励和社会保障。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法律依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一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三十九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四十条 职工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职级晋升及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二日,七日内不安排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二)结扎输精管、输卵管的,休假二十日
(三)终止妊娠和采取其他避孕节育措施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医师意见休假。
第四十六条 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对计划生育家庭在老年人福利、社会救助、就医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