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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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7 16:06
法律分析: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如此规定,在实践中对于一些人到中年应享受15天年休假的职工来讲,事实上也近乎产生了一天事假折抵一天休假的结果,存在着影响职工休息权利等弊端,应作修改。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