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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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9 19:4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的行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 [3] 制执行的;
(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
(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第十九条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9 19:46
行政强制法》第43条明确规定,除紧急情况外,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也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而且强拆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履行了公告义务,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自拆,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下,才能由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执行强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9 19:4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