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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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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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6:27
村委会的全称为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委会的职责也有很多方面,比如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并且还要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委会还需要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定期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实施本村的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同时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委会还需要定时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议定;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6:24
村委会的职责有很多,比如说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或者村里的一些大小事物都是要经过村委会的。国家有什么举措,有什么政策也都是通过村委会来传达的。邻里间发生了什么样的矛盾,或者是有什么样的纠纷,村委会也是能够帮助大家做调解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6:26
居民委员会的作用: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社区成员履行法定义务,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 2、建立健全社区各项组织,执行社区居民会议、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做好社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3、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的社区文化娱乐、体育、教育、科普活动和文明和谐社区的创建活动,教育社区居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争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文明市民。 4、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兴办和发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做好社区保障工作,完善社区老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服务网络的,管理和维护社区资产。 5、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和人员管理等工作,优化社区环境,发展社区卫生,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6、指导和监督本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社区物业管理部门要服从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每半年向社区汇报一次工作。 7、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社区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环境卫生、预防保健、计划生育等工作,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居民之间、居民与邻近单位之间的团结。 8、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实行的涉及社区成员利益的各项服务、物业公司和社区服务机构开展的各项服务进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 9、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6:20
我觉得村委会的职责可能就像一个学院的学生会一样,他们主要负责一个村子的正常运转,保证村子的公共建设,土地,房屋等的完整。能够在村民出现问题时及时进行调节,保证村民关系和谐。在平时能保证村子经济的良好发展,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6:19
您好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作用是
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它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在村民代表会议会议闭会期间,可以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之前,村民委员会应将所讨论的事项在村内公告。
村民代表要在所代表的村民当中,广泛征求意见。开会时,村民代表要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客观真实地加以反映,从而达到直接民主的目的。
村委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村委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此可见,设立村委会,必须注重三个方面:一是规模适当,二是便于群众自治,三是要经过必要的程序。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目前,绝大多数村委会是在原来生产大队范围内设置的。这主要是因为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交往和其它社会活动中,村民之间形成了密不可分的联系,存在着许多共同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也有的地方是在自然村的范围内设置的。一些较小的自然村联合设立了村委会。
设立村委会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便于群众实行自治。也就是说便于村民开展自治活动,便于村民管理本村事务,便于村民行使民主权利,便于村民对村委会干部实行监督。
设立村委会还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情况提出原则性意见,然后提请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充分尊重全体村民的意愿,不能硬性强迫村民接受既成事实,最后还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村党支部对村委会是领导关系,这是《党章》中明确规定的。《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第31条)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第32条)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的自治。这一点必须明确,不能含糊。
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领导核心作用,提出全村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通过村委会的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支部的意图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协调村委会同其他组织的关系;二是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讨论议决村内的重大事情,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自觉维护和遵守,并监督考核在村民自治组织中工作的党员和干部;三是支持保证作用,支持和保证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行使职权。
村党支部对村委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但不能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工作。村党支部要认真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遇事要与村委会多商量,多听取群众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