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3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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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6:49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没有关于待岗的问题的规定是待岗不同于解除合同,待岗期间员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待岗期间单位应发放最低生活费,仍然要为员式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各省规定支付生活费。 用人单位支付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第40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预告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