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7日全国*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也即是说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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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3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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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14:37
由f(x)表示此人收入x元时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则f(x)=
| 0,x∈(0,800] | (x?800)?5%,x∈(800,1300] | 25+(x?1300)?10%,x∈(1300,2800] | 225+(x?2800)?15%,x∈(2800,5800] |
| |
.
某人2005年3月交纳个人所得税123元,则25+(x-1300)?10%=123,解得x=2280.
按新税法此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500×5%+(2280-1600-500)×10%=43元.
因此此人少交纳123-43=80元.
故答案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