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新的事实怎样向生效的人民法院反应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3 02:5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4:09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再审程序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的纠错程序。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寻求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有新证据要求申请再审,这里的新证据是指足以推翻原判决、原裁定的新的证据。而再审程序中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只能在再审程序中提出,而不是之前出示并质证过的证据。
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