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引导城镇建设与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相融合 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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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3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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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4 13:07
一是加强规划统筹,引领产业城融合。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和引领作用,准确定位、充分论证、高起点、高水平编制规划,并强化执行刚性。切实推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互衔接,尤其要推进产业和城镇规划深度融合,探索编制覆盖城乡全域的总体规划,加快构建统筹推进产城融合的规划体系。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工业园区向城镇集中、农业向适度规模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最大限度地实现区域经济规模效应。
二是坚持产城一体,充分发挥产业与城镇的带动作用。按照有利用于产业发展的原则,增强城镇对资源要素的集聚作用,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城镇功能,以产业的增长促进城镇的发展,以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的增强支撑产业发展,有序推进产业园区化、园区城镇化、产城一体化。按照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尤其要避免在*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盲目发展工业,扩大城镇规模。
三是大力培育城镇特色产业,壮大区域经济实力。一要坚持“产业兴镇”战略。按照“一镇一业”、“一镇一品”的产业发展思路,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立足于自身比较优势,明确产业定位,以农产品加工、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制药、现代服务等为重点,培育一批市场前景看好的主导产业,引导重点项目和工业项目向园区布局,向小城镇靠拢。大力发展面向农村和农业产业化的第三产业,使进镇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能致富。二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组织策划包装小城镇招商引资项目,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鼓励小城镇参与各类招商引资会,通过小城镇较低的土地成本、劳动成本和优惠的招商*,吸引企业投资建厂。同时,注重城镇规划建设和产业发展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三要适应小城镇发展的需求,把小城镇的住房建设纳入全省城市居民住房保障体系,按照各地小城镇的实际需求量,下达各类保障房计划指标,满足进镇居民服务产业居住的需求。
四是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当前我省城镇化水平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短缺。今后要加大财政资金引导的同时,充分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小城镇的建设资金。一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对城镇建设的引导撬动作用,建立财政支持城镇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在各级财政预算中,要确定一定比例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刚性考核指标。省财政设立小城镇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对市县财政投入力度大、建设成交显著的小城镇,省上按项目实施以奖代补,有效引导激发调动各地加快小城镇建设的积极性。二要整合落实配套资金。抢抓国家加大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机遇,策划包装项目,争取国家支持。在国家和省上下达的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转移支付中,加大对小城镇基础设施的投入比例。*整合发改、交通、建设、环保、扶贫、水利、教育、文化、体育、旅游、文物、民政等部门各类资金,向小城镇集中投入。三要创新投资*机制。在全省重点示范镇中,选择人口规模大、产业基础强、发展后劲足的建制镇,建立镇级财政,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和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地方税费,除上缴省级以上的规费外,其余部分全额留镇用于小城镇建设,适当返还省级规费。四要大力吸引民间资金,融社会资本用于小城镇建设。完善银企合作机制,积极运用银团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产业集聚区大项目和大企业生产经营。通过出让公共设施经营权、无形资产商品化、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与商业开发相结合、吸纳民间资本建设基础设施等形式筹措小城镇建设资金。对于学校、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可采取市场化运作、“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补助财政投入的不足。
五是以重点镇建设为抓手,打造全省小城镇集群。2015 年,*省*启动31个重点示范镇建设,通过两年来的建设,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了工业支撑型、旅游带动型、商贸物流型等各具特色的支撑产业,示范引领效果初步显现。下一阶段,应进一步调动市、县积极性,继续抓好35个重点示范镇建设,抓好8个沿渭河小镇、31个旅游文化名镇(街区)规划建设,示范带动全省小城镇集群。一是加大*支持。在编制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将省、市重点镇纳入重点支持区域,加大资金、土地、项目等*扶持力度。二是实施以奖代补。按照完成投资、建设规模、整体形象等,建议省上每年评出5-8个市级重点镇建设先进镇,奖励资金和土地减挂钩指标,调动激发市、县推动重点镇建设的积极性。三是加大目标考核。将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和文化旅游名镇(街区)纳入*省**市*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每年分别评出10个重点示范镇给予100万元奖励。
六是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促进农民市民化。一是要进一步改革完善落户*,制定出台低门槛落户、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的鼓励*,引导农民自愿到城市落户、创业。二是*部门要逐步剥离依附在户籍管理上的各项管理职能,使户口登记能真实反映居民的个人身份、家庭关系、常住地址及变动等情况,减少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阻力和成本。三是加大力度对过时*的清理。对实际居住在城镇,但暂不具备进城落户条件或暂不愿意迁转户口的农村居民和流动人口,按照《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实行居住证制度。四是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使长期在城市工作并连续居住、参加社会保险的流动人口公平公正有序落户。五是完善人口信息平台建设,为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创造条件。推动各地完善包括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在内的常住人口登记,加快实现信息共享。推动各地以常住人口为依据,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统筹考虑常住人口在劳动就业、子女上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方面公共服务的需求,实现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目标。
七是以“镇级市”试点为突破口中,实施扩权强镇改革。目前,已有XX县蔡家坡镇、XX县大河坎镇、XX县锦界镇、XX县店头镇、XX县崔家山镇、XX区沙河子镇、XX市西吴镇等一批省级重点示范镇,人口规模大、经济基础强、发展后劲足,为进一步提升重点示范镇建设档次,增强重点示范镇发展后劲,要大胆创新、积极推进扩权强镇,开展“镇级市”试点。通过赋予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扩大土地使用权、财政支配权、行政审批权和事务管理权,创新户籍制度改革,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使其成为县辖的“镇级市”,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加大用地支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计划指标,单独切块,直接下达镇级市。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建立镇一级财政,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和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全额用于镇级市建设。县(市)与镇级市的财政采取确定基数、超收分成、一定几年不变的办法。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时向镇级市财政倾斜。三是下放管理权限。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的原则,下放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