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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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0 07:23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粮食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公文管理、审核;负责政务信息、机要、宣传、保密、档案、督查、信访、议案、安全保卫、接待工作;负责会议组织;起草重要文稿、报告等。
(二)*处(河北省储备粮管理办公室)。
制定全省粮油收支总量平衡(含进出口)及粮油流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落实国家和省粮食购销*,组织指导全省粮食购销工作;拟订全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办法;指导全省粮食收购资格和陈化粮购买资格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指导灾区、水库移民区、贫困缺粮地区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工作;提出地方粮油储备规模和布局建议;拟订省级储备粮收购、销售及轮换计划;负责省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指导市、县(市)储备粮管理;负责全省粮食应急有关工作;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和销售限价*以及粮食经营者执行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具体标准的建议;制定全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指导和组织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三)*法规处。
组织起草全省粮食流通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拟订粮食流通*改革方案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解释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粮食法律法规及有关*的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四)监督检查处。
拟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省级储备粮管理和粮食购销、储存、加工情况;监督检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粮食供应落实情况;指导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五)财会审计处。
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及全省粮食系统财务管理;配合财政部门监督各种补贴、费用、资金的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粮食风险基金;指导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指导行业内部审计。
(六)流通科技与行业发展处。
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粮食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粮食质量标准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审核仓储建设项目报告并提出立项建议;负责全省粮食流通设施维修改造工作;负责全省*储备粮代储企业承储资格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省粮食流通设施、仓储设施及粮油加工业的统计工作。
机关*(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外事等工作;负责粮食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和全省粮食系统职工培训教育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