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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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1:21
根据上述职责,市规划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督查督办、综合调研、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拟订与报批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文秘、保密、档案等日常工作;负责*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行政后勤保障、会务组织工作;负责行政公章、业务审批专用章等印鉴管理;协助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
(二)规划管理一科
负责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城中、铁北组团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初审和规划行政许可工作
(三)规划管理二科
负责市本级城市规划区迎丰组团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初审和规划行政许可工作;
(四)规划管理三科
负责市本级城市规划区湖天、杨村组团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初审和规划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拟定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负责辖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报批工作,核发建设用地放线定位通知书;负责辖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报批工作,核发建设工程放线定位通知书;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基础设施配套费计算复核工作;参与辖区建设项目放线、验线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的技术鉴定,协助辖区规划监察大队批后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临时建设用地、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组织辖区建设项目的规划竣工验收;负责受理辖区建设用地的出让、转让和改变用地性质的有关规划审批工作;参与建设工程可行性论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及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参与土地级差评估、清理和盘存工作;参与违规违章占地和建筑清查核定;参与对建设项目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以及信访处理工作。
(五)总工室
负责研究拟定规划管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规定等技术性文件,组织研究分析城乡发展中的宏观问题以及城乡规划管理的技术问题;负责年度规划设计和勘测任务的计划安排;负责组织市本级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修编)、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的组织报批工作;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前期规划协调工作;负责 “一体两翼”中芷江镇、罗旧镇、公坪镇、中方镇、排楼镇和桐木镇规划编制的指导与审查;负责全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证审核和管理,承担外来规划设计单位的登记和注册报批;负责核发规划行政许可“一书两证”,整理规划审批的各类技术资料;承担市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规划技术审查、规委会评审会议等工作。
(六)乡镇规划科
负责全市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建制镇和乡集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初审与报批;负责 “一体两翼”中南翼中方镇、排楼镇、桐木镇,西翼芷江镇、罗旧镇、公坪镇规划管理、规划实施和规划执法的指导与监督;指导和督促全市各县(市、区)建制镇规划的编制(修编)和建制镇规划实施;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小城镇建设规划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各县(市、区)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负责全市村镇规划统计工作和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同时负责编制全市小城镇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和拨付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村民建房规划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发放。
(七)法规科
负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及普法教育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控告;负责规划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审核;承办涉及本局的行政诉讼案件的诉讼等法律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公示工作;负责组织对建设项目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以及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参与建设工程放、验线和批后管理及规划竣工验收;负责执法文书、档案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八)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工作人员人事和劳资工作;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计划生育和妇女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党建、*思想、宣传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工作人员的调入(出)工作。
(九)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财务及控购申报和固定资产核资工作;负责对全市小城镇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的集中核算和内部审计监督。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