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04:2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0 03:05
工伤骨折打了钢钉未取是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的。固定需要拆除的,没有拆除之前,对拆除之后的状不确定,不属于伤情相对稳定容状态,不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家组成家组,由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0 03:05
应该可以,不过要让医生明确:如果不取出钢钉对身体没有影响的,那么在治疗书或病历卡上写明,对身体无影响,不用取钢钉,或是明确需要多久才能判断有无影响(最长不宜超过3个月)。凭医生的证明也可以做伤残鉴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0 03:06
工伤骨折打了钢钉未取是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的。伤残等级鉴定是要在伤害受到医治后,直到基本康复,才有社保局下属的伤残等级鉴定中心、对患者存有的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对医疗依赖和护理依赖的程度,并适当考虑一些特殊残情造成的心理障碍或生活质量的损失进行确定的(上述加黑体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原文)等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