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购买采矿权让别的公司开采,单位再购买代开采公司开采出来的矿石,这样合理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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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8 12:37
如果你说的让字的意思是你公司有偿的将矿山全部的管理、开采、销售、手续等一切都给了其他司,这样就形成了转让,如果不在国土资源部门走转让手续的话就会形成擅自买卖采矿权。但走完转让手续后采矿权就不再是你公司的了。
但你说情况可以走合法租赁手续,根据矿法采矿权是可以合法的承包、租赁的。要在国土资源部门办相关手续。而租赁很符合你说的意思。
办理合法的租赁手续后,采矿权人仍为你公司,但在国土资源、工商部门等部门会将租赁公司备案。也就是说你所说的代采公司会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合法的取代你公司的采矿权人身份。而你公司再向其购矿石属于正常的销售行为。
你当然你们如果不在行政部门走手续的话,是不合法的。
相关法律和手续办理程序可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这种手续是没有任何费用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8 12:37
只要他们的开采合同与购买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经过公证,就是合理的。
补充回答:这样是违反税法的,应该与那个公司划清法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8 12:38
问题有点迷糊。按你说的 A公司买了B公司的采矿权 花费X;然后再找来C公司开采,并购买C公司开采的矿石花费Y。 我认为很可能是A公司经过成本计算认为自已开采的各项成本大于Y,所以找来C公司开采。当然购买C公司开采的矿石应该只是按照开采单位支付开采费用,合情合理。然是如果是A买来个采矿权,把采矿权给了B,再从B购买矿石,这就是花双份钱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8 12:38
看你怎么想了,从几个方面来讲你不都还算,为什么,我来说给你听一下
1、法律责任,你公司的采矿许可证,由你公司全权负责也就是说代采公司出了任何责任你都由你全权负责,包括矿难,代开采公司讲诚信,会付掉金钱那部分,但其它责任全由你公司背。
2、从国土部门来讲,你这属非法转让。国土部门为什么发证给你而不发给他,主要是看中了你公司的资质和实力,并不是代采公司的实力,所以,你的非法转让行为国土部门不知道则已,一旦知道就会吊销你的采矿许可证,所以从国土部门上来讲你也占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