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犯罪的立案依据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03:51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3 13:01
犯罪准备是犯罪过程的初始阶段,一般包括准备犯罪工具等行为。以下行为属于为犯罪准备工具的行为:(1)准备用于杀害被害人或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购买匕首、寻找棍子、绳索等。;(2)准备用于消除犯罪障碍的器械物品,如准备斧头砸门等;(3)准备用于到达或逃离现场的交通工具;(4)准备接近犯罪对象的工具,如准备*的梯子。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创造其它便利条件的行为:(1)事先踩点,调查犯罪现场,调查被害人行踪等;(2)到达现场等待受害者的到来;(3)勾结、集结共同犯罪分子,进行犯罪预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3 13:02
1, 我国刑罚惩罚的是犯罪行为,而不能惩罚思想。如果嫌疑人仅仅是思想上准备的,刑法无法对其实施惩罚,如果付诸行动(即:行为上准备),则必须受到处罚。
2,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行为包括(1) 准备工具,即准备实行犯罪的工具。(2) 制造条件,是指除准备工具以外的一切为实行犯罪的预备行为 。
3, 常见的制造条件行为有:
(1)练习犯罪的手段或演练犯罪技能;
(2.)犯罪前的调查,如踩点;
(3.)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如行为人抢银行;
(4)勾引共犯或商定犯罪计划(犯罪共谋),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比如说,为了盗窃和抢劫而勾结共犯或者组织犯罪集团就是盗窃、抢劫的预备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性质的组织的,属于实行行为。因为这两种犯罪集团是刑法分则直接禁止的犯罪行为。
(5.)跟踪、埋伏等候、尾随作案目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3 13:02
1.
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
2.
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3 13:03
预备犯罪的行为是行为人为准备实施犯罪而事先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该预备犯罪行为在主观上也具有故意的心态。预备犯的量刑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