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8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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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24 14:39
为认真贯彻落实*楼阳生*关于森林火险高发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的批示精神,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林草局开展为期3个月严厉打击野外违章用火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现就我市森林草原禁火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
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6月25日
二、禁火范围
全市范围林地、草地及其边缘一公里范围为禁火区域。
三、禁火内容
禁火范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进入禁火范围的林地草地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
(二)严禁点香烧纸、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严禁烧荒、焚烧秸秆或枯枝落叶等行为;
(四)严禁明火作业、爆破施工等行为;
(五)严禁吸烟、野炊或点火取暖等行为;
(六)严禁私架电线、电网捕猎等行为;
(七)无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草地,需有监护人陪同,监护人要履行有效的监护责任;
(八)严禁未按规定安装森林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的机动车辆进入禁火区域;
(九)严禁不接受防火检查进入禁火区域;
(十)严禁破坏或占用森林草原防火设施设备。
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或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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