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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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8:11
1、不会,当事人就业后可以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此时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无关;
2、当事人以个人的名义参加社保的,只能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或者经营场所所在地(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保;
3、当事人的户口要迁移到社保参保地的,必须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政策,而且需要另行向户口迁入(除外)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迁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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