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9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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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8 21:01
需要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附件1)以及税务登记证件。
一、含义: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二、认定标准:
1、*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三、认定程序及资料提供: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主管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主管税务机关认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的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由审批制转为登记制,需要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附件1)以及税务登记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