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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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9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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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4 09:55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一项重要的职责调整,以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
首先,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职责被划入,这将有助于更加精准地实施扶贫*,提升贫困地区的发展水平。
其次,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也被整合进来,旨在推动工业体系的升级和转型,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
原省经济委员会的全省经济运行调节工作划归委员会,意味着在经济*方面将更加高效,能够更好地维护市场稳定和经济运行的顺畅。
新增加的职责包括对省内民航机场的规划、建设和净空协调管理,以及新开通航线的协调联系,这将加强航空业的发展和管理。
能源行业管理职责被划给省能源局,新职责包括能源战略规划、开发*的制定,以及原油、天然气等能源的监管,推动能源节约和新能源的发展。
工业行业管理和信息化职责转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涉及工业发展规划、技术法规、投资项目审批、高技术产业发展、装备制造业、能源节约和清洁生产等多个领域。
价格和收费管理职责被移交给省物价局,这将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委员会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以提升全省的可持续发展水平,确保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发展。
此次调整的核心目标是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通过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为社会提供更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