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9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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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0:16
五权分立是中华*的先驱孙中山先生(1866~1925)提出的*构想。他观察到中国历史上行政权、考试权和监察权的运作存在显著弊端,同时,西方的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也并非完美无缺。因此,孙中山借鉴了西方三权*的优点,并结合中国古*试权和监察权的独立性,创造了一套以五权分立为核心的*理论。
他主张将行政、立法、司法、监察和考试五个权力领域分开独立,旨在解决行政权兼并考试权可能导致的用人不公问题,以及立法权兼并监察权可能导致的议会滥用权力现象。孙中山的目标是通过这种五权分立的制度设计,构建一个更为公正、合作的*运作模式,旨在弥补三权分立制度的不足,实现权力的均衡与制约。
五权分立的思想是为了防止个人*,确保*行使治权时的分权和制衡。 在三权分立之中,考试权是附在行政上的,*权是附在立法上的,孙中山在此基础上借用中国古代*制度中的考试、监察二权的科举取士制度,将这二者独立出来,赋予其与其他三权平等的地位。因为孙中山认为考试制度最为公允,可避免盲从滥选和任人唯亲的弊端,有利于人才的选拔,而独立的监察制度也有利于一个廉洁高效的*建设。按照孙中山的说法,就是“以五权分立救三权鼎立之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