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9 11:2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01:21
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创立于1948年,为全球最大的自然保护组织,自1960年代起发布红皮书来记录濒危物种,根据物种受威胁程度和灭绝风险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发布红皮书的目的是唤起全球对野生生物生存的关注,提供数据供政府参考,以及为科学家提供物种现状数据。起初,仅限陆生脊椎动物,后来扩展至无脊椎动物和植物。中国从1996年开始出版各类濒危动植物红皮书,如植物红皮书、鸟类红皮书等,IUCN的早期等级系统主观性较大,后来在1994年采纳了Mace-Lande物种濒危等级,根据物种灭绝概率划分8个等级,包括灭绝、野生灭绝、极危、濒危、易危、低危、数据不足和未评估。
CITES附录等级系统于1973年设立,针对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进行管理。CITES将物种分为附录1(灭绝危险)、附录2(潜在灭绝危险)和附录3(需要国际合作管理)。附录1的标准与IUCN濒危等级中的濒危等级相似,而附录2则更宽松,包括可能因贸易影响而面临危险的物种。CITES附录3则针对成员国需要合作管理的物种。
美国的濒危物种法案将物种分为“濒危”和“受胁”两类,根据栖息地破坏、过度开发等因素进行评估。中国则参考IUCN标准,使用野生灭绝、濒危、稀有和渐危等不同等级来划分动植物物种。同时,中国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为一级和二级,根据物种的稀有程度和濒危风险进行分类。
尽管Mance-Lande物种濒危等级提供了客观标准,但在实际应用中面临问题,如不同生物类群适用的统一标准。保护优先级的确定存在争议,一种观点主张保护进化树上的分支末梢,另一种则强调物种的进化特有性。保护生物学领域尚在不断发展,关于濒危物种等级、保护优先级的研究将继续深入。
濒危动物是指所有由于物种自身的原因或受到人类活动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物种。从广义上讲,濒危动物泛指珍贵、濒危或稀有的野生动物。从野生动物管理学角度讲,濒危动物是指《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动物,以及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