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什么,你们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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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5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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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3:54
「爱是永不止息」的意义是不以律法来下决定,而把重点放在人的身上,决定什么属于爱顾的行动。爱不是合约,不是「你爱我,所以你不能离开」或「若你不改变,我就离开你」。
圣经并不否定情绪或梦幻式的爱情,只是不以此为婚盟的基础,因为婚盟的基础──爱,是学效*的榜样:
「所以,你们该效法神,好象蒙慈爱的儿女一样,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爱我们一样。」(弗五:1-2)
我们不断地被命令去爱,「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了。」(约十五:12)「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爱是从神而来的。」(约壹四:7)「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从神所领受的命令。」(约壹四:21)「你们要追求爱……」(林前十四:1)「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五:25)
有些人认为爱只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是什么?紧张、兴奋、脸红、心跳加速?其实感觉不能够由个人的意志来加以控制。惟一能受控制的,是我们的行为,而不是情绪。我们不能强迫自己感到快乐,但我却可以选择去做一些通常会使自己快乐的事情,令自己有更大的机会感到快乐。
我们不能凭着命令,使人有快乐的情绪或是感到被爱。不过,不少伴侣却尝试在自己的婚姻中如此行,「我想你去做那件事,不过,若你真的不喜欢,就不要做吧!」我们要求伴侣去做一些事情,同时又要求他要有「喜欢的感觉!」事实上他们不可能在行动以前(或经历那件事以前)就有「喜欢」的感觉,而且喜欢做那件事与否,与喜欢我们不一定有直接的关连。
神要求我们的是行动,而不是感觉。我们被命令去行动,而不是感觉,耶稣清楚地说明:
「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我这样吩咐你们,是要你们彼此相爱。」(约十五:13-14、17)
没有人会感到为他人是一件振奋的事情,甚至连耶稣也不感到兴奋,在客西马尼院中,他请求神把这苦杯除去(可十四:36),结果衪却仍是要主动地做出那个顺服的行动(不是*)。
我们的婚姻就是基于耶稣*这个爱心的榜样。是*的爱,是这「主动的爱」才能成为婚姻的基础。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3:54
真正的爱情
就是
对方在你看来是最好的,没有人能够代替的,你愿意为他心甘情愿的付出一切,哪怕没有回报,只要对方好,这就足够了,你的心里会很高兴~觉得自己又为对方做了些什么而高兴,无悔付出给对方这就是你真正的爱,如果对方也这样对你那就是真正的相爱。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