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10:5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8:08
你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你是2007年6月入职。正常来说07年9月前就应该签署劳动合同。你想离职没有必要第二天就走,这样你会违反合同。你先履行你的1个月的工作,并去仲裁法庭进行仲裁。你可以获得你离职期间的工资,也可以申请06年7月至08年8月的双倍补偿。再去反驳公司的培训费。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8:09
你如果辞职第二天就走,你就应该赔偿违约金!参考资料:合同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8:09
单位的所谓培训费必须有正式*才能扣员工的,否则只能算是内训,内训的费用是不能在员工工资里扣除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8:10
看你合同上是怎么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