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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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1:09
中国古代官职体系中,存在两种核心类型:一是执行实际行政职责,如兵刑钱谷管理和监察考选的官职,另一类则是用来区分*品位的品位性官职。这种制度在唐宋时期尤为显著,形成了散阶制。以唐代为例,文官和武官各有二十九阶,如大夫、郎或将军、校尉,这些阶号不再代表具体官职,而是象征等级,类似现代的*。散阶与实际职务官阶不匹配,为此引入了“行”、“守”等术语以加以规范。新任*首先获得散阶,离职时散阶依旧代表其品级,授予职事官时,散阶的高低是关键考虑因素。散阶制度中包含多种待遇,如俸禄、田地、刑罚等级、仪仗等,甚至影响退休、封爵、家眷安排及丧葬事宜。
唐宋散阶制度源自魏晋南北朝,随着士族门阀*的影响,官制中的品位因素愈发丰富。秦汉时期的“将军”逐渐成为荣誉头衔,各种官衔繁多。汉代散官虽无固定职责,却常有临时任务,到魏晋时期,几乎成为冗散或荣誉头衔。南北朝时期,文武散官主要用于*晋升起点和转任,秘书官、东宫侍从和府僚掾也逐渐“品位化”。在九品中正制下,士人的门第决定品级,官职类别间的品位性差异明显。唐代文武散阶源于南北朝,与东西省散官有传承关系。
进入明清时期,散阶制度发生了显著变化。明代散阶虽然形式上接近唐宋,但实质上已不同,它根据官职授予阶位,而非位阶决定官职。明代散阶更多被视为荣誉,与官品紧密结合。清代散阶制进一步简化,与封赠混淆,勋官制度也在这一时期产生,主要奖励作战功勋,逐渐影响朝官等级。勋官与散官有所关联,如唐律规定,勋官根据功劳可被授予散官,但勋官的地位主要依赖于功绩,与平民有明显区别,如勋田、刑法待遇、吏胥资格和征役特权等。明代开始区分文武勋官,清代废除了勋官制度,将其与世爵合并。
一种官职。蜀记》云:“汉武元鼎十一年,分蜀西部邛莋为沈黎郡,十四年罢。”案元鼎至六年,云十一年,非也。又二汉、晋并无此郡,《永初郡国》有,何无,徐云旧郡。领县四,户六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