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未通知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20:4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9:18
买卖不破租赁未通知买房人的话,作为买房的一方也不能解除和租客的租赁合同,应该继续保持到租期结束,如果擅自解除合同,构成合同违约,要给租客赔偿。当然,作为房子的卖方,应该在买卖过程中尽到通知义务,告知房屋目前状态。
一、买卖不破租赁未通知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吗?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承租人对于该房屋的使用权,不会因为该房屋的买卖而受影响,买受人仍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此时租赁权的效力大于买卖双方的转让效力,只有当租赁期限到期时,买受人方才可以行使完整所有权。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意味着,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里所说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指,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后,其没定在该租赁物上的租赁合同仍然存在,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无须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受让人在受让该租赁物的所有权时就与承租人产生了租赁合同关系,成为一个新的出租人,继承原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受让人要受该租赁合同的约束。如果出租人没有将所有权变动的事项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向原出租人支付的租金效力及于受让人。
二、哪些情况下不能按照买卖不破租赁办理?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综上所述,房屋在出租期间,如果发生买卖等交易行为,卖方没有通知买方房屋已经出租的,作为买方,没有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因为这个交易行为受到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限制。买方想解除合同,可以和租客协商解决,能双方达成意见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