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民政局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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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4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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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5 14:38
延边州民政局社会福利企业办事指南
一、新办及变更程序
1. 企业如愿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且确保残疾职工享受规定待遇,达到规定比例,可向当地民政局申请设立社会福利企业。需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2. 民政局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会对申请进行实地考察,确认企业资格后,由负责人和民政局长签署意见并盖章,认定为福利企业。
二、备案内容
新办福利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 民政局签署意见的《申办社会福利企业》承办单和审批表(3份)
2. 企业申请书和县区民政局批文
3.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10. 劳动合同、残疾职工相关证明、企业基本情况表等详细清单
变更福利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 审批签署意见的《社会福利企业变更》承办单和原企业证书复印件
2. 变更申请报告和县区民政局批文
3. 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相关文件复印件
4-8. 变更后的残疾职工信息、企业变更内容及证明材料
9. 如涉及场地变更,需提供相关产权证明
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整理成册,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