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协议的一方,不担风险,只取回报,那是属于借款还是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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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5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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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16:12
大家都知道,通常在签订合作投资协议中,都会有甲方和乙方,双方会商讨好其中的利益分配,违规责任承担百分比,还有协议的有效日期等,但大家是否知道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合作虽为投资,实为借款吗?
下面我和大家讲一讲:
大家要知道投资合作中的一点,那就是如果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协议书中并没有表明双方具有共同经营,一起承担责任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而是协议书中双方约定表明,只要有一方出资后,无论企业是否亏损,公司经营状况如何,那么按照相关法律,双方均享有固定的收益,这就是名为投资,实为借款。
那我们该怎么判断是投资还是借款呢?
我认为要注意两点;
第一,我们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时,要清楚其中的条款是否是共同承担发生的风险,共同应对盈利和亏损,要有明确的条款表明双方的合作关系的实质。
第二:大家一定要明确自己交易的真正目地和意图是什么,看清楚协议中的条条框框,避免出现问题而只能自己一人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