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法律遗产的问题。很急啊。。。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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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8:04
根据你的描述,她可以作为适当分得遗产人起诉要求分得老人遗产。证明自己尽了较多义务的举证责任由她来承担。法官是否支持这位中年分遗产的请求要看她能举出多少证据了。
根据《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继承法意见》第31条规定:“依继承法第14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继承法意见》第32条规定:“依继承法第14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在其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本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的资格向人民*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的,在二年以内起诉的,应于受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8:04
有继承权,依据如下:
继承法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身边的人也都知道这种关系,让大家作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8:05
如果没有遗嘱,也没有收养公证的话那么就不能继承老人的遗产!! 如果该“外甥女”有证据证明她确实对于老人有抚养的事实那么可以适当继承 如果老人生前和其他人说起过愿意将遗产留给她的“外甥女”并且这个人也愿意作证的话也是可以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