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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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13:24
刚接手一家公司做会计,公司就因发票有问题出事了,这样我该怎么办?觉得你还算是幸运的,如果再早点进单位,现在你就不是担心怎么移交资料了,,反正你也不上班了,工资的事情现在没人会关心的,如果你决定不做了,,整理一下手上的资料,写一份移交清单,影印一份,然后移交给领导(最好是两人),要求他们签字(签字不能影印的)
刚接手的一家公司的帐,会计凭证发现有问题怎么办 关于会计交接手续及注意事项会计交接工作的程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档案、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体及密码、会计软体资料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具体要求是: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资料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
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威胁。
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①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所谓必要时由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是指有些交接需要主管单位监交或者主管单位认为需要参与监交。
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代表主管单位监交。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
二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尽快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督促监交。如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交接手续时,主管单位就应派人督促会同监交等。
三是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此外,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时,也可派人会同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会计交接注意事项:
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第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帐要与银行帐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第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帐要相核对。个人帐要核对。
总之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不要怕麻烦。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前任会计交接后没有责任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字,至少储存二年备查。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智慧财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阶管理人员、高阶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这个理论上是要承担的,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也比较普遍了 税务局也习惯了,你就尽量多说说好话吧,当然一定要澄清是以前会计做的,不然是没用的· 好运!
新进的公司有问题,我该怎么办 首先,问问自己想不想继续留在这个公司。
如果不想可以找个借口辞职
反之,可以再观蔡一段时间,若真是公司有问题应该不止你一人有发现,为什么其它人不说?公司上层有些决策,是咱们下属看不清的,若真是想说可以先侧面问问同事。
刚接手一家装饰公司的会计。今年4月份开办的,至今没有做账,现在我该怎么办?急
那就要从4月份开始建帐,逐一把以前月份的帐补做。毕竟会计期间是要讲究连续性。不要过分担心,开办期内的帐都是很简单的,如果还没发生销售,那么前期费用都是直接出开办费。
公司这样,我该怎么办? 1、有劳动合同吗?你何时进入公司何时签的合同。
2、工资核算方式的变更是否履行了变更手续?未经过你同意,你完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
3、无故被扣款972元,有没有书面的扣款依据。如有(工资条也可),建议保留作为证据将来可以索要赔偿金。
4、冬天的棉大衣有购买的收据吗?如有也要保留。购买款本来应该公司付的,这属于公司未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5、请把加班费如何计算说得再详细些,譬如算了多少小时,是否包含法定假日等等。
领取拆迁补偿费用后,可以另择行业求财运,也可以另起炉灶再开张。
公司这样做,我该怎么办?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公司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公司如果不给员工上社保更是违法;公司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就不需要试用期了。对此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保留每个月的工资单、厂牌去劳动保障局投诉,现有只有你的工资单能证明你每个月的工资了。
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你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四、公司还需为你办理失业保险手续。